在香港,「SEN」這個縮寫近年無處不在。學校通告、報章報道、家長群組,人人都在講。但講得多,不代表講得清楚。
大部分人講「SEN」,心裏想的其實是自閉症或者ADHD——在香港,SEN幾乎成了這兩種診斷的代名詞。
至於「神經多樣性」,大眾本來就不熟悉,知道它跟SEN根本是兩回事的人就更少。
這篇文章想講清楚的是:這幾個概念的層次完全不同,混在一起用,輕則表達含糊,重則整個討論由第一步起就錯了。
SEN是制度標籤,不是病症
SEN全寫是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,即特殊教育需要。
顧名思義,它講的是教育上的需要,而非醫學診斷。
香港教育局現時把SEN分為九類:聽障、視障、肢體傷殘、智力障礙、特殊學習困難(包括讀寫障礙)、注意力不足/過度活躍症、自閉症、言語障礙,以及二〇一七/一八學年才納入的精神病類別。
這張清單說明,SEN的本質是教育行政分類,用來決定資源分配:哪些學生可以獲得學習支援津貼,哪些需要個別學習計劃。
單是聽障、視障、肢體傷殘這三類,已經同腦部運作方式完全無關。
所以SEN從來不是醫學概念,更加不是某種病。這個標籤還有一個特點:它只適用於學生身分。
根據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數字,二〇二三/二四學年公營普通學校共有六萬四千二百二十名SEN學生,最大類別是特殊學習困難(二萬六千九百六十人),其次是ADHD(一萬五千三百二十人)和自閉症(一萬三千二百八十人)。
但SEN只適用於校園之內,學生一畢業,這個標籤就自動失效。
ASD、ADHD是醫學診斷
自閉症譜系障礙(ASD)和注意力不足/過度活躍症(ADHD)是兩個具體的醫學診斷,各有明確的診斷準則。
在教育局九大類裏面,它們只佔其中兩類。
更重要的是,「確診」同「被歸入SEN」之間沒有必然關係。
一個學生確診了ADHD,如果在校適應良好、不需要額外支援,按教育局的定義,他未必算是SEN學生。
反過來,一個沒有神經發展診斷的學生,也可以因為種種原因在學習上需要支援,落入SEN框架。
SEN是制度內的身分,確診是醫學上的特質,兩個集合可以交叉,但不能畫上等號。
神經多樣性是一套觀點
至於神經多樣性(neurodiversity),又是另一個層次的東西。
它既不是醫學診斷,也不是制度標籤,而是一套理解人的觀點:人類大腦的運作方式天生多樣。ASD、ADHD、讀寫障礙這些被稱為「障礙」的特質,是天生差異的一部分,而不是「壞掉了」。
這個概念沒有年齡限制,這點尤其重要:SEN是學生標籤,一出校門就失效;神經多樣性描述的卻是終身的特質。
不少成年後才確診的人,求學時表現平穩,有的成績優異、甚至是師長眼中的模範生,從未顯露過明顯困擾,因而完全不在SEN系統的雷達之內。
但他們大腦的運作方式,跟那些在校內被識別出來的小朋友,本質上沒有分別。
當社會把神經多樣性簡化為SEN,這批成年人就在討論中消失了。
邊界也要講清楚:九大類之中,只有自閉症、ADHD、讀寫障礙等幾類屬於神經多樣性的範疇;反過來,神經多樣性關心的對象,包括大量從未進入SEN系統的人。
兩個集合重疊,但範圍並不相同。
混淆的代價
概念混用不是小事。
當社會把SEN簡化為自閉症或ADHD,人數最多的讀寫障礙,以至聽障、視障學生的需要,反而全被遮蓋了。
當SEN被當成神經多樣性的代名詞,成人神經非典型者的處境就被排除在教育框架以外:他們不用上學,但仍然要面對職場、人際、生活上的種種障礙,這些都是SEN框架處理不到的。
我們用什麼詞語理解世界,決定了我們能關心到誰。
說到底,SEN是教育局的資源分類,ASD和ADHD是醫學診斷,神經多樣性是一套理解大腦差異的觀點。三者有重疊,但絕對不能互換。
下次聽到有人講「SEN」,不妨問一句:你講的是哪一個?
文:YK楊軍
註:文中SEN九大類別及學生人數,引自教育局經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(CB(4)246/2024(05)號)及審計署第七十三號報告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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